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2 来源: 阅读次数:
为积极改善我市大气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需对2024年公布实施的《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宛政通〔2024〕2号)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3月2日前反馈。
联系电话:0377-61388057
邮箱:nyhbydy@163.com
附件:1.《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wps
2.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