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南阳市区蒲山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6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南阳市区蒲山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61387687
地址: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南区3号楼253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听证。
2026年6月16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河南南阳市区蒲山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 南阳市卧龙区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南阳供电公司 | 湖北易昇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在蒲山220kV变电站内预留位置扩建2#主变1×240MVA,电压等级220kV/110kV /10kV,新增10kV出线8回,新增无功补偿装置1×(4×8)Mvar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施工扬尘:本工程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蒲山220kV变电站基础开挖基及回填、车辆运输、土建工程等。 (2)施工噪声:噪声源主要包括工地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以及土建、设备安装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 (3)施工废水: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工程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场地平整、机械设备冲洗、雨水冲刷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与施工人数有关,包括粪便污水、洗涤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等。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主变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土建施工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占地和施工活动对植被和区域内野生动物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2、运行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变电站主要设备及母线线路在运行时,电压产生工频电场,电流产生工频磁场,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噪声:变电站内的变压器运行时会产生连续电磁性和机械性噪声,断路器、火花及电晕放电等会产生暂态的电磁性噪声。 (3)废污水:变电站正常工况下,站内无工业废水产生。站内废污水来源主要为值守人员和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 (4)固废:变电站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值守人员和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以及废旧含铅蓄电池。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①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②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电话等内容。③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④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⑤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及时苫盖,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运,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⑦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碎石铺装,减少裸露地面面积。⑧若遇到重度污染天气,应严格执行南阳市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施工计划也应相应顺延。⑨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原则,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制度。 (2)地表水环境:①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前期工程已建施工营地的临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严禁将生活污水外排。②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①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②施工作业应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公告2023年 第12号),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行施工,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③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④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笛,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①变电站主变基础开挖弃土不能随意弃置,应由施工单位统一运送至政府指定消纳场所。②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集中运出。③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生态环境影响:①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活动限制在变电站站区范围内。②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及时运送至政府指定的消纳场所,临时堆土应采取围护拦挡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雨天开挖,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③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变电站内施工扰动区域采取地面硬化和铺设碎石。④变电站运输车辆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应避免在道路绿化区域停靠,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 (6)电磁环境:①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等,同时在变电站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地面工频电场强度水平符合标准。②变电站内新建电气设备的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放电产生火花。③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7)环境风险:变压器安装过程中严格遵守安装施工流程,安装前完成各项设备的检查,注油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施工,防止注油时出现变压器油泄漏的情况。 2、运行期: (1)地表水环境:蒲山220kV变电站运营期不增加值守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运行期做好前期工程拟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变电站检修人员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声环境:①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主变压器1m处声压级控制在65.2dB(A)以内。②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3)固体废物:①变电站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变电站内含铅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运至河南飞龙变压器厂内模块化箱式废铅蓄电池暂存仓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③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油经管道排入事故油池,经事故油池储存,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4)生态环境: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不对工程周边区域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5)电磁环境: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设备设施运行良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6)环境污染:①运维人员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②加强日常管理,制订并适时修订事故处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