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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6-05-14 来源: 阅读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内涵,5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第四期“生态文明大讲堂”,邀请局法律顾问韦苏滨对《生态环境法典》进行专题授课。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

韦苏滨围绕《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生态环境法典》的框架结构、核心制度、亮点条款和实践要求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讲解。《生态环境法典》共5编、1242条,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基本法律。《生态环境法典》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方式固定下来,实现了生态环境治理从“分要素、分环节、分部门”的历史性转变。《生态环境法典》明确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立法导向,确立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监测与数据管理、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绿色低碳发展等核心制度。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     

  通过本次培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对《生态环境法典》这部生态环境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有了更全面、更深刻、更准确的认识。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把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完善配套制度、强化执法监管、优化法治服务,确保法典全面、准确、统一实施,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及部分企业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各县(市、区)分局(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

供稿:局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