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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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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方城县清河镇霍口43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5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方城县清河镇霍口43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61387687

地址: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南区3号楼253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听证。

 

                   2026年2月25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方城县清河镇霍口43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南阳市方城县

南阳茗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京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输电线路工程:新建输电线路起始于方城县清河镇霍口43兆瓦分散式风电场升压站,止于110kV骊山变,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路径全长8.365km

间隔扩建工程:本次扩建1110kV出线间隔,具体位于骊山变电站内东数第四间隔位置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施工扬尘: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

2.施工噪声:各种施工机械和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等。

4.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施工占地对动植物产生的影响。

(二).运行期:

1.电磁环境: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噪声:变电站主要设备产生的噪声。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扬尘污染: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②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③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④各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等应执行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等要求。⑤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应采用预拌混凝土,防止散装物料在场内产生扬尘污染。⑥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⑦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应使用喷淋装置,确保裸露地面全覆盖喷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临时堆场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和湿法作业措施。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

2.水污染:①杆塔基础施工浇筑采用商品预拌混凝土,不在现场进行搅和物料,无是施工生产废水产生。②输电线路工程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经租用周边民房生活污水处理措施进行处理;间隔扩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生活污水依托骊山变电站内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③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施工。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

3.噪声:①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机械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② 施工期间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运行时间段,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禁止夜间施工。③ 施工前及时做好沟通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尽量做到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规范物料车辆进出场地,减速行驶,不鸣笛等。

4.固体废物:①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废品站,不可再生利用的部分清运到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严禁随意丢弃。②基础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综合利用,做到挖填平衡,无弃方。③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统一纳入当地垃圾清运系统。

5.生态环境影响:1)土地占用:建设单位明确对施工单位提出了占地和开挖的有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及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乱倾乱倒,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采取表土保护措施,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在施工场地合理堆放土,并在施工后认真及时清理和恢复的基础上,未发生土地恶化、土壤结构破坏现象。

2)植被保护措施:①施工应在指定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破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②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圈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防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③对线路沿线经过的农田、园林,采取高跨方式通过;输电线路采用飞机放线等先进的施工工艺,减少对线路走廊下方的破坏。3)野生动物保护措施:①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区域,严禁破坏施工区外动物生境。②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减少对于野生动物生境的改变。4)水土保持措施:①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土建施工期间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如遇大风、雨天,应及时作好施工区的临时防护。②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临时堆土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③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覆盖拦挡。④塔基区域的裸露地面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复耕或播撒草籽。

(二).运行期:

1.电磁保护措施:

①架空线路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

②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检修维护,保证线路运行良好,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2.声环境保护措施:在项目运行期,要求线路运行维护人员对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保障线路的正常运行,防止由于线路运行故障产生额外噪声影响的情况发生。

3.生态保护措施:输电线路运营期不会产生地表扰动,对生态环境几乎无影响,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严禁随意践踏项目周边植被,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绿化植被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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