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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峡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6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西峡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至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0377-61387687

电子邮箱:nyssthjj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1月26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峡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西峡县八迭河以东,新G312与八迭河交叉口西南角

西峡县宛高投绿润水务有限公司

南阳凌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及水解酸化+多级AO+二沉池+炭加载多效澄清池+精密转筒过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配套新建污水管网3.1km及泵站

1废水:

本项目运期生产废水包括办公生活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臭氧制备冷却系统排污水等,废水纳入项目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经收集后与接收废水一起经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综合生化池(多级AO二沉池炭加载多效澄清池精密转筒过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接触消毒回用或外排。废水排放标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可满足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各水处理构筑物和污泥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主要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工程对格栅井、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等构筑物加盖和污泥脱水间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0%)后通过风机引至生物滤池去除恶臭气体中的污染物质(处理效率为90%),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15m高排气筒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氨排放速率≤4.9kg/h),可实现达标排放。

3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的途径主要为输水管网或水处理构筑物等破损导致污水进入土壤,继而进入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通过源头防控、分区防渗、地下水井跟踪监测等措施进行防控,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分区防渗和跟踪监测措施的情况下可最大程度避免出现废水或废液渗漏现象,确保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及土壤不受污染。

4固废: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栅渣、沉砂、生活垃圾、除臭后饱和生物载体、污泥等生活垃圾、格栅废渣、沉砂池泥砂、除臭后饱和生物载体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属于危废,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不属于危废,运送至西峡县污泥处理处置中心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化验室产生的含镉、银等重金属的废液,含酸、重金属等废弃危险试剂瓶等,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5噪声

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为泵、风机等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和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厂区周边、提升泵站(仲景大道东段与八迭河交叉口西南侧)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域标准要求,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因此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可行。

拟建项目在评价过程中进行了网上公示、2次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未收到公众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的反馈意见,也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