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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环审〔2025〕54号】 关于南阳市申伯大道(杜诗路—信臣大道)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2-31 来源: 阅读次数: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3000059987380)关于《南阳市申伯大道(杜诗路—信臣大道)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