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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环审〔2025〕35号】关于南阳青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15 来源: 阅读次数:

南阳青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30MAE4QAJP01)报送的由河南橦华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南阳青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生态恢复措施。遵守“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破坏及干扰区域落实植被恢复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2、严格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淋溶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渣场洒水抑尘、边坡绿化,不外排。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封闭专用车辆运输,防止沿途抛洒造成扬尘污染;填埋时湿法卸料,场地内设置洒水设施,

对进场道路与填埋区域定时洒水,大风天气禁止作业并增加洒水频次;施工分块、分层碾压堆积,碾压结束后及时覆土植草,降低粉尘产生,施工现场围栏,缩减扬尘扩散范围;对于摊铺作业未扰动区域加盖遮网覆盖;废气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在路过村庄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填埋场开挖剥离的表土妥善堆存,用于后期场地平整、筑坝和表土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三)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严格按照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组织施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安全巡查,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五、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南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应根据本批复的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