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环审〔2025〕29号】 关于西气东输三线西峡县丹水接收站及天然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6-23 来源: 阅读次数:
南阳龙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3697320230G)报送的由南阳凌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西气东输三线西峡县丹水接收站及天然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生态恢复措施。遵守“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破坏及干扰区域落实植被恢复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2、严格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最大程度远离河堤布设,禁止在河道内清洗施工机械、车辆;禁止在河流漫滩地及规划的施工场地以外区域停放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及设置材料堆场;车辆及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清管试压废水和基坑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周边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生活区民房化粪池处理后清运肥田。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加强施工管理、控制作业面积、定期洒水、车辆冲洗、临时土堆和建筑材料遮盖、围挡、大风天气禁止作业等措施降低施工废气影响。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设施远离敏感点布设;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路过村庄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料回收可利用部分,剩余废料依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剥离表土单独堆存,施工完毕后用于植被恢复;管道分离液暂存于接收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施工期严格按照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组织施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安全巡查,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南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南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峡分局应根据本批复的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若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