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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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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河南南阳镇平侯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7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南阳镇平侯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61387687

地址: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南区3号楼253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听证。

 

2025年3月17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河南南阳镇平侯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南阳市镇平县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南阳供电公司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110kV侯集变电站工程:新建110kV侯集变电站,主变终期规模3×50MVA,本期规模1×50MVA110kV出线终期4回,本期2回。

2)寻根~侯集 110kV单回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起始于220kV寻根变110kV配电装置北数第十出线问隔,接入拟建110kV侯集变110kV配电装置东数第一出线间隔。新建线路长度为12.6km,单回路架设,其中架空线路长12.54km,电缆线路长0.06km

3)张林~侯集110kV单回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起始于110kV张林变110kV配电装置东数第一出线间隔,接入拟建110kV侯集变110kV配电装置东数第四出线间隔。新建线路长度为8.4km,单回路架设。

4)间隔扩建工程:扩建张林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1回,占用东数第一出线间隔;扩建寻根22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1回。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施工噪声:施工机械产生。

2)施工扬尘:变电站与进站道路场地开挖、电缆排管、杆塔基础开挖以及设备运输过程中产生。

3)施工废污水:桩基泥浆、冲洗水等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4)固体废物:变电站场地、杆塔基础施工、电缆排管可能产生的临时土方、弃渣和建筑垃圾。

5)生态环境:工程施工临时占用土地、破坏植被以及由此带来的水土流失等。

2、运行期:

1)电磁环境:变电站及输电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噪声:变电站主要设备及输电线路运行期产生的噪声。

3)固体废物: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①建议业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变电站施工活动限制在站区范围内;②施工时杆塔基础开挖及拉管、排管尽量减少作业面,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随意倾倒,应采取塔基范围内回填或异地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③尽量利用原有田间道路、机耕路等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少施工道路的开辟;④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2)植被保护措施:①施工临时堆料场、牵张场地应尽量布置于平坦、植被较为稀疏的地方;②变电站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应集中堆置,不允许随意处置,尽量减少地表植被占用和破坏范围;③输电线路塔基时,建设单位应圈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堆土和材料场采用彩条布进行铺衬,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④塔基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保护,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⑤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场地的混凝土、土石方,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电缆拉管、排管施工尽量减小作业面,减少对周围土地及植被的破坏;⑥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工程施工前将对施工区域内的树木进行苗木移植。对施工临时占地的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原有的植被功能。4)动物影响防护措施:①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②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尽量利用原有田间道路、机耕路等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少施工道路的开辟,减少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③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5)水土流失防护措施:①施工临时堆料场、牵张场地应尽量布置于平坦、植被较为稀疏的地方;②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土建施工期间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如遇大风、雨天,应及时作好施工区的临时防护;③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止水土流失;④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临时堆土采用苫布遮盖和围护拦挡;⑤变电站施工区域的裸露地面应在施工完成后尽快采用碎石铺设或进行绿化;对于电缆线路排管、拉管开挖过程中先防护,施工表土进行剥离,分层开挖,生熟土分区堆放,对临时堆土应采用苫布遮盖和围护拦挡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防止水土流失。⑥农业生态影响防护措施:施工期优化施工布置及施工方案,本工程涉及农田,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尽量选用农田边角处,必要时采取彩条布、钢板等隔离,减少对农田耕作层土壤的扰动和破坏;⑦优化杆塔基础布置,输电线路杆塔基础尽量避开农田区域布置,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尽量选择布置在农田边角处,减少对农业耕作的影响;在农田区域的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建筑垃圾,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平整,并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及早复耕。

2)水污染:①变电站新建工程施工期临时厕所应及时修建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主体工程建设期,可先行建设生活化粪池,对施工生活污水进行处理;②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开挖作业;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站内砂石料加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③对于混凝土养护所需用水采用罐车运送,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④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的化粪池进行处理,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⑤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在钻孔灌注桩施工场地设置泥浆沉淀池,并设置防渗措施。施工完成后,将泥浆用汽车密封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置,不随意弃渣污染环境;⑥线路工程在河道附近施工时,杆塔定位尽量远离河道,并划定施工范围,不得进入河道施工。不得将施工废水与生活废水排入水体,并注意维护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施工机械漏油并进入河流的事故;⑦对于施工场地雨水冲刷后形成的含泥雨水,可采取科学组织避免雨季施工,对施工作业面在雨天进行彩条布覆盖,在施工作业面即周边附近区域设置截排水沟及沉砂池,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进行控制。

3)噪声:①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②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依法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站区施工均应安排在昼间其他时段进行。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④施工中运输车辆绕行道路两侧的集中居民区,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⑤施工场地应采取简易围挡,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大气污染:①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②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电话等内容;③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④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⑤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应100%进行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100%进行密闭,避免沿途漏撒;⑥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⑦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⑧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以及出口周边的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⑨若遇中重度污染天气,应严格执行南阳市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施工计划也应相应顺延;⑩施工过程禁止使用排气烟度超过类限值和国二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11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原则,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

5)固体废物:①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②本工程新建变电站站区总体需外购土方,但变电站三通一平工作开挖产生的表层耕植土应集中收集堆放,结合附近区域的绿化工程或土地改造工程综合利用。主变等建构筑物基础开挖余土应结合场地平整综合利用;③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及电缆拉管、排管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绿化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对外随意倾倒泥浆和土石方;④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输电线路土石方专项施工设计,对各分项工程的挖方、填方、余方和借方合理规划和调配,加强施工期的土石方管理,严禁顺坡倾倒土石方,避免由于土石方的倾倒增加土地扰动面积和破坏地表植被。

6)南水北调干渠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措施:①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南水北调、环保和水利部门通报施工方案和进度安排,并在当地有关部门监督下施工。建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水质保障责任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期生产和生活污染进行有效处理,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②严格施工组织,优化施工方案,集中必要的人员、设备,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施工时间;③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剥离的表土统一运至保护区外相邻的线路作业带临时堆放,四周设编织袋拦挡,上部设土工布遮盖,并定期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及时回用于二级保护区内施工场地的生态恢复;④严格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方案,保护植被生长层;次年的植被生长期在施工作业带内人工复耕;⑤施工结束后回填土必须按次序分层覆土,及时恢复原状,多余土方及时清运至保护区外的施工作业带;⑥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过程中禁止向水体排放施工废水、废渣。在钻孔灌注桩施工场地设置泥浆沉淀池,并设置防渗措施。施工完成后,将泥浆用汽车密封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置;⑦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所有机械设备的各类废油料及润滑油等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施工结束后可集中出售给有关废油回收企业;⑧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应按国务院的《土地复垦规定》复垦,栽种物种应以原有覆盖种为主。

7)赵河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措施:①开展施工人员的生态湿地保护培训,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格禁止猎捕野生动物;②跨越湿地公园段线路施工前,在工地周边设立临时宣传牌,简明扼要书写以保护自然为主题的宣传口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有关爱护鸟类和湿地植被、处罚偷捕偷猎、简单救护方法和举报电话等内容;③加强施工管理,减少环境干扰。应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在湿地公园周边的施工作业时间,避开鸟类的繁殖季节和活动旺季;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临时隔音措施;在施工界线周围布置围墙等拦挡措施,避免动物误入工地收到伤害。施工场地设置的路灯,应使用特殊装置避免灯光射出工地之外,以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④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时禁止施工人员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随意排入水体。在钻孔灌注桩施工场地设置泥浆沉淀池,并设置防渗措施。施工完成后,将泥浆用汽车密封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所有机械设备的各类废油料及润滑油等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施工结束后可集中出售给有关废油回收企业;⑤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按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复垦,栽种物种应以原有覆盖种为主。

2、运行期: 

1)水环境:①变电站运维人员与检修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建设的化粪池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②在项目运行期,线路定期巡线过程中,巡线及检修过程中临时运行维护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禁止随意排放,利用线路沿线居民房屋内设施处理。

2)声环境:①在项目运行期,要求变电站临时运行维护人员对其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保障站内设施及线路的正常运行,防止由于变电站运行故障产生额外噪声影响的情况发生;②确保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目标处声环境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3)电磁环境:在项目运行期,要求临时运行维护人员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异常的电磁感应现象,保障输变电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保障环境保护设施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减弱因输变电建设项目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①对于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应收集集中后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②变电站站内待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由有资质单位转运至河南飞龙变压器场内的废蓄电池暂存仓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③变电站正常运行期间不会产生废变压器油,检修状态下产生的废油不在场内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若无法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由有资质单位转运至河南飞龙变压器场内的废矿物油暂存仓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若变压器检修过程需要进行大量变压器油更换,则更换下的废变压油需要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运输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事故油及含油废水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④在项目运行期,线路临时检修人员在定期巡线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固体废物,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线路运维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废弃绝缘子等施工废物回收处理。

5)生态环境环保措施:①在项目运行期需对变电站、新建线路沿线及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及检修,应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程周围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②建设单位应制定和实施各项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计划,应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对变电站及线路进行不定期巡查,确保变电站及线路的正常运行。确保变电站运行期的生活污水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随意排放、站内生活垃圾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随意丢弃;如发现变电站及线路周围有水土流失或植被恢复不足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治理措施。

6)环境风险:①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②变电站运行或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应进行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③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