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你好,欢迎访问南阳市生态环境局!今天是:
宛环审
当前位置: 主页 > 宛环审

【宛环审〔2025〕1号】关于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南阳区域2025-2027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1-14 来源: 阅读次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8699511876)报送的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技术监测中心编制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南阳区域2025-2027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生态恢复措施。遵守“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破坏及干扰区域落实植被恢复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2、严格水环境保护措施。钻井废水部分排入泥浆不落地系统中用于配制泥浆,循环使用,剩余部分拉运至双河净化站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由罐车就近拉运至集输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酸化压裂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双河净化站经初步处理后进入双河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回注地层,不外排;试压废水采用罐车运至现有钻井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生活污水设置环保厕所,不外排。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加强施工管理、控制作业面积、定期洒水、临时土堆和建筑材料遮盖、围挡、大风天气禁止作业等措施降低施工废气影响。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在敏感点近距离处施工设置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路过村庄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钻井废弃泥浆及钻井岩屑用罐车运至双河净化站,固液分离后,固体部分制备铺路基土用于铺垫井场综合利用;废弃防渗膜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含油污泥部分用于油田开发调剖回注,剩余部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落地油、废机油集中收集后进入原油集输系统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三)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施工期严格按照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组织施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安全巡查,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南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桐柏分局、南阳市官庄工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应根据本批复的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若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