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环办〔2025〕1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0 来源: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5〕2号),并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上予以发布(网址:https://sthjt.henan.gov.cn/2025/01-10/3110328.html)。南阳市共有33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性审核企业27家、简易审核企业3家、水泥行业审核企业3家),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属地责任
按照省厅统筹、地市主导、县区推进的工作原则,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由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环保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环保局)要严格落实“12111工作法”,书面通知有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在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通过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2个月内启动审核工作,1年内完成审核,企业召开验收会后1个月内由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环保局)出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对因特殊原因1年内无法完成验收的,督促企业在验收时间节点前1个月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核实汇总后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二、优化审核模式
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估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4〕474号),河南省简易审核、水泥行业整体审核创新试点项目顺利通过评估,为进一步加强试点成果应用,我市纳入简易审核、水泥行业审核名单的企业,总体遵循“12111工作法”,采取省厅统一指导、属地自行组织、企业自主选择的方式开展审核工作。简易审核重点把握好精简审核流程、快速识别重点问题、分类制定实施计划,推动方案快速落地等关键环节,助力企业达成短期清洁生产目标、制定长远改造计划。水泥行业审核要以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为目标,通过开展行业专项培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分享优秀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动企业实施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的清洁生产方案,充分发挥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效能。
三、落实激励举措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环保局)要依据《河南省“十四五”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有效激励方式,在税收政策、差别化管理、专项资金申报、职称评审、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方面对企业给予支持。要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有科研基础的企业聚焦绿色低碳转型,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方法,挖掘提升潜力,积极参与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推进绿色技术创新。
四、提升审核质量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环保局)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对在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未按规定公布相关信息、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在审核中弄虚作假、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核查,全面提升清洁生产审核成效,以高水平保护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各咨询服务机构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内容进行,按照《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DB4101/T61-2023)要求协助审核企业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做好清洁生产档案建立及完善工作,杜绝审核报告及相关内容造假、恶性竞争、转证卖证等行为;要按照清洁生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报告送审、备案等相关事项。
五、严守工作纪律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环保局)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干涉企业自主选择咨询机构以及自行开展清洁生产等相关权益。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效果的评估验收专家费用,我局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在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效果进行评估、验收工作时,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费用。
联 系 人:邵 珂
联系电话:0377 61388078
电子邮箱:nysqjsc@163.com
附件:
1、2025年度南阳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docx
2、2025年度南阳市实施简易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docx
3、2025年度南阳市水泥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docx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