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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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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南阳区域2025-2027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南阳区域2025-2027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77-61387687

电子邮箱:nyssthj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12月27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南阳区域2025- 2027年产能建设工程

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古城乡、毕店镇、东王集乡、大河屯镇境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技术监测中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部署产能5.628×104t/a,布设生产井场83座(油井72座、注水井8座、注聚井3座),探井4座;新建集油/掺水管线各11.221km,单井注水管线3.724km、单井注聚管线2.343km,井场道路5km。该项目已在网上备案,项目代码:2411-411328-04-01-568214

1、大气污染物

项目运营期采用密闭输送,埋地敷设方式。在正常情况下,不会有污染物排放。

2、水污染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井下作业废水和采油污水。井下作业废水由罐车就近拉运至集输系统处理后用于开发回注,不外排。采出液在联合站内进行油气水分离后,含油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开发回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井场抽油机,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钻井采用水基钻井液体系,现场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循环利用后的废弃泥浆及钻井岩屑用罐车运至双河净化站,固液分离后,固体部分制备铺路基土用于铺垫井场,或作为免烧砖骨料等产品。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落地油、废弃防渗膜、含油污泥和废机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废弃防渗膜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含油污泥部分用于油田开发调剖回注,剩余部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暂存场具备“六防”功能;落地油、废机油集中收集后进入原油集输系统,资源化利用,不外排。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全过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并严格按现有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处理。

本项目采取三次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及张贴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意见调查。调查期间,未收到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