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学习《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发布时间:2024-11-14 来源: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11月13日,宛城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学习《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区委副书记、区长郭炜主持,区政府党组成员出席,区人大、区政协、经开区有关领导列席,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防治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法律责任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会议指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南阳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各项部署,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住建、城管、农业、交通等职能部门落实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扛起各自责任,扎实做好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文图: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