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环辐证〔2024〕181号】关于向河南海宏科技有限公司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09 来源: 阅读次数:
河南海宏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法人名称变更申请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材料收悉。原法人名称徐海奇,现变更为徐亚峰。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向你单位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豫环辐证[R0419],活动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Ⅴ类放射源,有效期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6年2月8日。
你单位要加强对辐射工作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水平,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使用射线装置的环境安全,每年1月31日前,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上年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并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接受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