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环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发布时间:2024-09-02 来源: 阅读次数:
序号 | 重大行政执法类别 | 法制审核目录 | 备注 |
1 | 行政处罚 | (一)拟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的; (二)拟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第一项规定的数额的; (三)拟暂扣许可证、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的; (四)拟限制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整治、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包含提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限制从业、禁止从业的; (五)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六)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七)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 |
2 | 行政许可 |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且拟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 | |
3 | 行政强制 | (一)案情重大或者社会影响较大,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查封、扣押的情形除外; (二)实施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活动的。 | |
4 | 其他事项 |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