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28 来源: 阅读次数:
为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根据《河南省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2024年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为统领,以提升大宗物料清洁运输比例为重点,统筹“车、油、路、企”,坚持源头防控、过程防控、协同防控相结合,强化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油品储运销全链条监管,持续降低移动源污染排放,为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贡献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1.加快推动“公转铁”“公转水”。持续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653”工程和内河航运“11246”工程,开工建设西峡公铁物流园、南召中铁路港等铁路专用线,积极推进唐河临港物流园、内乡中誉电厂二期、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桐柏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方城铁路物流产业园等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唐河马店至社旗段航道工程。推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发展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加快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配送体系。新建及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不具备铁路运输条件的,鼓励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运输。鼓励具备铁路运输专线的大型工矿企业作为物流集散地向周边输送。力争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同比增长15%。(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阳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提升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推进重点行业企业使用铁路、水路、管道或新能源汽车等方式运输,大力提升火电、钢铁、煤炭、化工、焦化、有色等行业清洁运输比例,2024年年底前,力争火电、钢铁、煤炭、焦化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加快推进建材(含砂石骨料)行业使用清洁方式运输。鼓励工矿企业等用车单位与运输企业(个人)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推进内部转运车辆和外部运输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货车。(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阳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制定新能源汽车替代激励政策,除特殊需求的车辆外,各级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车。国有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带头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六货车运输。在火电、钢铁、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中重型车辆,发展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零排放货运车队。2024年年底前完成公交车、巡游出租车、载货汽车、市政环卫车等新能源车替代1500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淘汰老旧车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制定老旧车辆淘汰目标及实施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和国四柴油、燃气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交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按规定回收拆解。(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优化柴油货车通行路线。加快推进绕城公路规划建设,科学制定绕城方案,优化绕行区域和绕行路线,利用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系统,加强柴油货车城市通行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机动车污染防治
6.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日常监管,2024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弄虚造假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树立1家县级机动车排放检验规范化标杆企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县级机动车排放检验规范化标杆企业进行核查考评,评出3家市级机动车排放检验规范化标杆企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7.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在主要物流通道和涉大宗货物运输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施工工地、机场、铁路货场等车辆集中使用场所开展重型载货车辆执法检查,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配齐尿素折光仪、车载诊断系统(OBD)环保检测终端、不透光烟度计、内窥镜等检测设备,开展污染控制装置查验、OBD及其远程在线设施检查和尾气排放检测,重点抽查天然气货车、定期排放检验和遥感监测超标的柴油货车。依法查处OBD数据作假、人为拆除、回收、倒卖后污染控制装置、排气系统设置旁路、人为调整传感器、使用尿素屏蔽器等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8.优化机动车遥感监测。结合实际持续优化调整遥感监测点位,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尾气遥感监测设备稳定运行。2024年6月底前,具备监测条件的设备完成与省、市尾气遥测数据管理系统的联网工作,实现数据互通。2024年年底前,将黑烟车电子抓拍纳入日常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9.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发展。推进工矿企业、物流园区、机场、铁路货场新增或更新的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加快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推动铁路内燃机车污染治理,消除冒黑烟现象,逐步淘汰不达标的老旧内燃机车。鼓励老旧船舶提前淘汰,推广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基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阳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更新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结合各自实际,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政府公告的形式,重新向社会公布禁用区划定范围和管理要求,除建成区外,将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等机械高频使用场所全部纳入禁用区范围,禁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以及不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机械进入禁用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基地配合)
11.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和定位联网。2024年年底前,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组织完成当地信息采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总数20%的监督抽测,重点核验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编码登记、在线监控联网等情况,规范化开展排放检测,不断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完整率、定位在线率和不合格机械检出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1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第三方机构监管。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第三方排放检测机构和从事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定位联网等环节第三方机构管理,对不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的,暂停采信其检测数据,依法打击伪造排放检验结果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加大油气污染防治力度
13.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溯源,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南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油品储运销综合管控。2024年5月底前,组织开展油品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全覆盖专项检查。2024年7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汽油储油库、50%以上的汽油加油站和油罐车监督性检测。指导企业落实油气回收装置日常检查、定期自检、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等制度,确保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15.实施错时装卸油和错峰加油。2024年5月至9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宣传倡导、价格优惠、提供赠品等措施,组织实施夏秋季错时装卸油、倡导错峰加油,加强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市商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16.加强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2024年7月1日起,实施《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 1321-2023)。督促辖区重点行业企业加强运输车辆管控,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含承运单位车辆)、厂内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台账、视频监控系统等移动源管理相关要求;强化对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日常监管,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门禁系统企业全覆盖帮扶检查。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A、B(含B-)级和绩效引领性等重点行业企业门禁系统使用情况开展抽查检查。鼓励未列入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的企业参照开展车辆管理,加大企业自我保障能力。(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移动源管控。2024年9月底前,制定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更新完善用车大户清单和货车白名单,实现动态管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加强运输车辆、厂内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管理,运用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系统,对入市高排放、高频行驶车辆实施精准管控。指导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合理安排运力,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024年6月15日前将年度实施方案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二)强化目标考核。紧盯目标任务落实,将重点工作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攻坚成效考核。市环委会办公室将每月调度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不落实、重点任务完不成的,采取通报批评、专项帮扶等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基本知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畅通投诉、举报、信访和咨询渠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