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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答复

对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阅读次数:

方传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取消鸭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南阳发展实际,并经征询市水利局意见,取消现有鸭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是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前置条件。取消保护区首先需要水利等有关部门论证鸭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取消的理由,注销取水许可,明确替代的措施,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取消水源地的通知(决定)。根据市政府水源地取消决定,请示省政府取消水源保护区。

2022年12月,为保证南阳白河一河两岸有关规划的实施,市政府取消了白河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地。2023年1月,省政府批准取消了南阳白河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目前南阳市中心城区现有供水水源为南水北调供水(地表水源地)和鸭河口水库(备用水源地)。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单一水源供水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规定,目前情况下,不建议取消鸭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

附件:

1.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职教园区建议调整取消鸭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报告.pdf

2.南阳市水利局关于鸭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有关意见的函.pdf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