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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答复

对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阅读次数:

尊敬的苏平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系列决策部署,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治理,农村面貌有了较大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市4588个行政村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共148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2.26%,超省定目标0.26个百分点。

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我市农村面积广、人口多、基础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较先进地区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存在明显短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结合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您的建议和全市实际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一)补齐收集管网建设短板。加大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力度,完善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收集管网,加强新建管网和存量管网、市政管网和小区管网的合理连接,确保管网畅通和高效运行。完善入户管网建设,打通污水收集“最后一米”。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建设污水截留设施,防止生产生活垃圾、雨水、景观水等进入收集系统。加强管网日常管理,及时疏通管道,清理检查井内淤积杂物。

(二)就地就近纳管处理。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城镇周边有条件的村庄延伸覆盖,结合村庄地形标高、排水流向、道路情况等因素,尽可能利用重力自流的原则布置,科学确定管网埋深和排水方向,就地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或建设集中收集贮存系统并将生活污水转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充分考虑农村生活污水流量、流速等情况,合理选择管材管径,避免简单套用城镇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企业)收纳周边村庄生活污水,提高设施利用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推进城乡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三)强化常态长效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2025年)》开展工作。加强设施运维管理,压实设施运行维护主体责任,落实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形式多样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模式,鼓励推行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运维服务。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加强运维管理队伍建设,提升运维管理人员素质,提高设施运行维护水平。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建立设施运行监管机制,定期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同时探索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一体化运维,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在县级层面按照系统观念、运营前置理念,加强整体谋划,探索建立投融资机制、项目建设机制、运维管护机制、农民参与机制等,一体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有人管、有经费、有制度、可持续。

(四)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无害化卫生厕所建改模式。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粪污清掏处理等长效管护体系,形成规范化的使用管护制度,紧盯厕所粪污收集消纳,最大程度减少农户收集起来用于施肥的问题,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充分利用中央整村推进奖补资金,加大粪污储运和后端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五)充分发动群众。创新农民参与引导机制,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运用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来。我们深知,任何一项工作的推进都离不开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众对污水治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污水治理工作,鼓励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减少污水乱排乱放,共同维护农村生态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如果您还有其他宝贵意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