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你好,欢迎访问南阳市生态环境局!今天是:
拟批复公示
当前位置: 主页 > 拟批复公示

关于拟对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南阳市)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2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南阳市)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77-61387687

电子邮箱:nyssthjjhpk@163.com

地址: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南区3号楼25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听证。

 

2024年3月12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南阳市)项目

南阳市淅川县、邓州市、镇平县、卧龙区、示范区、高新区和方城县

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南阳市移民服务中心

河南星烁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沟)道治理工程20条,退水通道治理工程5处,风险点治理工程3处,积水点治理工程8处。该项目已通过南阳市发改委可研批复备案,取得项目代码:2208-411300-04-01-534708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以施工期废水为主,各项工程均尽量安排在1个或2个枯水期内完成,采取施工围堰或施工导流方式;桥梁桥墩基础施工工艺上选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方式,钻渣和泥浆经泵抽取后,在沉淀池内沉淀处理泥浆循环利用;施工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排水、车辆冲洗水分别收集后,分别经絮凝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移动环保公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当地农田施肥。本项目施工期间,在干渠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进行除主体工程施工外的一切活动,严禁在一级保护区内堆放或丢弃钻渣、泥浆、清淤淤泥、弃土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一切固体废物,严禁在一级保护区内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固废收集设施,严禁在一级保护区内处置和排放各项废水;二级保护区内,要求各项临时废水处理设施和固废临时堆放区,做好防渗、防溢漏措施,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禁止直接排放;固废优先资源化利用,暂时无法利用的在弃渣场内按照水保要求进行堆放和植被恢复。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以施工期废气为主,施工场地和运输路线定期洒水;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开挖,距离敏感点近的工程区设置临时围挡,及时在周边洒水,减少开挖扬尘影响;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文明、安全、减速慢行,运输砂石、土、水泥的车辆表面应加以覆盖,避免砂石洒落造成二次污染影响;对操作人员实行卫生保护,如配戴口罩、风镜等,避免扬尘对灰土拌合操作人员身体健康影响;清淤及淤泥晾晒过程中,应及时喷洒植物除臭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施工期噪声为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及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应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高噪源尽量远离敏感点布设,无法避让敏感点的施工区域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围挡或隔声屏障;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避开敏感点集中分布的路线,无法避让时,途径敏感点应减速慢行,禁止超速和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以施工期固废为主,施工期产生的钻渣、泥浆、清淤淤泥、弃土渣等固体废物优先考虑综合利用,暂时无法利用的部分运至弃渣场堆放,要求弃渣场合理选址,原则上应避开干渠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布设,并严格按照设计和水保要求进行堆放和采取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进行复垦复耕,恢复植被;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对可利用的废钢筋、废木材等外售废品收购站资源化利用,对不可利用的碎石块、水泥块等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指定堆放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

202391日,在南阳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对本项目基本情况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2023125日,在南阳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于1212日、1214日分别在南都晨报上进行了报纸公示,并在工程涉及的各县区乡镇政府公告栏上张贴了项目公告,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电话:61388088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7-61388113 举报邮箱:nyhbxjzx@163.com

豫公网安备 41130202000018号 网站标识码:4113000008 ICP备案号:豫ICP备05017951号

网站地图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