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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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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南阳南召伏山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6 来源:南阳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阳南召伏山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61387687

地址: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南区3号楼42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听证。

2023年5月16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南阳南召伏山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南阳市南召县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南阳供电公司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伏山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伏山110kV变电站户外布置,终期规划容量为3×50MVA,一期已建主变容量1×50MVA1号主变),本期扩建2号主变容量为1×50MVA,新增110kV出线1回。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在围墙内进行,不新征占地。

凝脂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220kV凝脂变电站拟利用备用间隔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占用东数第七出线间隔。

本次间隔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占地。

新建凝脂变-伏山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于凝脂220kV变电站,止于伏山110kV变电站,线路路径长约7.6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路径长度0.10.05+0.05km,利用已建同塔双回备用侧线路7.5km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施工扬尘:变电站主变基础开挖中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将破坏原施工作业面的土壤结构,产生的二次扬尘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暂时性的和局部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会产生少量废气,这些施工扬尘、废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受施工方式、设备、气候等因素制约,产生的随机性和波动性较大。另外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也会产生少量尾气以及道路扬尘

2)施工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是由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可能会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影响。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施工噪声主要由基础施工、结构施工、设备安装和设备调试四个阶段产生

3)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包括基础施工产生的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如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则可能对地面水环境以及周围其他环境要素产生不良影响。施工废水主要含有油类污染物和大量SS;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SSCODBOD5和氨氮等

4)固体废物: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主变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及设备施工时产生的废旧设备包装物及材料,如不妥善处理可能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仅在站内预留位置进行,对变电站周边的植被及动物分布无影响。本项目新建输电线路较短,临时占地将破坏地表植被,干扰野生动物的栖息。

2、运行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变电站内高压线及电气设备(包括主变压器、高压断路器、电抗器、电容器等)以及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噪声:变电站运行期间的可听噪声主要来自主变压器所产生的噪声为主。输电线路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较小。

3)固废:变电站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变电站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扬尘污染:①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物料堆场等应定点定位,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综合利用,对临时堆放的弃土弃渣和砂石料防护,如覆盖薄膜等,减少扬尘的影响。②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管理,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加强施工及转运车辆环境管理,禁止超标排放车辆入场。③水泥、石灰、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贮存、运输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④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产生大量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对运输车辆行驶路面也应该经常洒水和清扫,保持车辆出入的路面清洁、湿润,防止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对周边居民点造成影响。⑤严格按照南阳市“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两个禁止”、渣土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大风天气条件下施工工地扬尘管理

2)水污染:①施工过程中密切与水源保护管理部门联系,及时汇报施工情况,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环保细节。 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弃土弃渣及时恢复,并进行植被恢复。 ③施工期间渣土不允许就地倾倒,施工完毕后进行回填,多余弃土运输至保护区外的指定场地堆放。 ④施工时应该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经过沉砂处理回用,施工废水严禁向水体排放。

5)本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采用当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会对地表水水质构成污染。

3)噪声:①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②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③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尽量避免使用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④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等措施,并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培训

4)固体废物: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经站内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装置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②主变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建议优先进行综合利用,确实无法利用的,应搬运至政府制定位置弃置,并做好拦挡和防护措施,避免产生水土流失。③变电站工程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料、设备包装物分类收集,集中存放,能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①施工前设置临时拦挡,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拦挡范围内进行,避免影响周边环境。②施工期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做好水土保持措施

2、运行期:

1)建议建设单位进一步做好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对变电站厂界进行噪声检测,一旦发现噪声超标,及时委托相关单位制定噪声防治方案,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限值。

2)站内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在变压器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废变压器油,变压器废油应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采用环评爱好者网站信息公示、东方今报公示、现场公示方式进行本工程的公众参与工作。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