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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是今年省、市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意义十分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紧紧围绕“坚持‘两保一高’、推动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超常规措施,积极支持企业发展,为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请各科室、各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服务企业年活动情况及时报开发科。

附:关于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意见

二OO九年五月八日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意见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努力保障发展需求、实现环境容量高效利用(简称“两保一高”),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2009]22号)和省环保厅“关于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环保系统认真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认识

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是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手段,是帮助企业渡难关、求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体现宗旨意识、执政为民的职责所在,既是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重大的政治活动,保企业就是保生产力,就是保民生,就是保稳定。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搞好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重大困难和突出问题,千方百计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全面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进一步畅通环评审批的“绿色通道”

(一)主动服务建设项目环评前期工作。加强与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联系,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在市局环保网站公布环评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对上报审批的项目及时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透明度。

(二)加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进度。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将环评批复时限缩短为规定时限的一半。对于特殊的、对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以及民生工程、医卫文教、生态环保、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符合中央投资要求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加快审批,特别是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市政府确定的50家工业发动机项目,要随到随批。进一步畅通环评审批的“绿色通道”,对特事特办的项目,行政服务大厅要随时受理和转办;环评单位要及时编写环评报告;评估中心要提前介入开展技术审查;总量办要及时为其核定配置总量指标;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可同时进行;各业务科室要加快文件的审核、印制、盖章。

(三)加强对产业聚集区规划环评工作的指导与服务。指导产业集聚区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对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集聚区,简化入驻项目环评内容,加快项目环评审批进度,促进入园项目及早落地建设。

(四)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协调力度。对需省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市局将抽派专人进行业务指导、跟踪服务、协同汇报、帮助送审,协调解决在评估及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办结审查意见,努力使项目尽早获得审批。要认真办理市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限期解决。

三、进一步支持企业的污染减排工作

主动为企业治理污染提供技术服务。经常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指导企业解决污染治理难题,充分发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减排作用。积极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帮助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减排增效。协助企业落实污染减排优惠政策,帮助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争取国家、省项目和资金支持。

优先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容量。按照“有限容量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优先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容量。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各项措施的落实,腾出环境容量,保障全市重点项目所需的环境总量指标。市环保局从年度减排富余量中拿出一定规模的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支持特殊的、对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积极探索并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用市场机制拓宽企业发展所需的总量指标。

四、进一步加大环保资金争取及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力度

积极争取污染治理环保专项资金。帮助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各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达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区域流域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工作。

简化企业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的程序。加快企业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的审查进度,对材料齐全、技术可行的项目,做到成熟一个,受理一个,并积极配合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及时上报、协助落实环保补助资金到位。

积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指导上市企业做好上市前的环保核查工作。协调并协助省厅及早开展环保核查,促进企业及早上市。

五、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与服务企业相结合的力度

(一)进一步规范环保执法。改进监管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环境经济政策等在促进企业达标排放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重点排污企业动态管理档案,帮助企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和其他潜在的环境风险、制定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切实寓服务企业于环境监察之中。

(二)加强对企业放射源及辐射装置安全管理的指导。协助企业排查辐射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收贮废旧放射源。减免关闭企业废旧放射源的收贮费用,严防辐射事故发生。

(三)帮助企业积极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导、帮助企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需要实施危险废物跨境转移的,及时向省环保厅报告,并进一步简化转移手续,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积极协助符合国家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政策的企业落实相应的补偿资金。

(四)依法依规核减企业排污费。指导企业依法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法规标准核查企业的排污情况,及时核减完成减排任务企业的排污费,并积极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尽快办理减免手续。

(五)加大对企业环境管理及监测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力度,帮助企业提高环境管理和监测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加强对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领导。成立市环保局“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长赵明喜同志任组长,其他各位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开发监督科。领导小组每月召开1次例会,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环保系统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和计划方案,协调解决“企业服务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企业制和定期走访企业制,确定服务企业及项目名单,制定走访企业计划,将全市重点项目逐个走访到位,帮助企业解决好环保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各项措施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在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