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713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16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高质量建设水源区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一体工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引领带动下,坚定不移践行“两山论”,推动生态创建细胞工程,全力以赴扩优势靓底色,生态名片熠熠生辉。2022年,我们提前三年拿到了生态环境领域最高荣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跻身联合国首届“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丹江口水库、唐河入选全省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目前我市共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个(淅川、西峡),“两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邓州),省级生态县4个(桐柏、邓州、内乡、社旗),国、省级生态乡镇55个,275个省级生态村省级生态村。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立足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区位特点,面向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保需求以及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建设要求,在南水北调中线渠首所在地淅川县选择适合村落和工程项目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培育”,为我们开展生态创建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下一步,我们将从两个方面推动此项工作。一是积极与淅川县生态环境分局沟通对接,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生态县管理 规程><河南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指标>的通知》(豫环文〔2020〕115 号)中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指标的要求,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内的生态村培育。在省生态环境厅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评选时,及时协助申报;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今年,南阳市生态文明促进会印发了《有关于开展创建南阳市生态文明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宛生促会〔2023〕7号),提出“协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共同培育先进典型,打造标杆,示范引领,对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乡镇、村庄、学校、企业,分别授予‘南阳市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南阳市生态文明示范村’、‘南阳市生态文明示范学校’、‘南阳市生态文明示范企业’等生态美誉”。该项工作为动态评选,拟评选项目可随时提出申请,生态文明促进会将即时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将发放证书。对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内符合条件的村庄,可指导其按照评选要求向南阳市生态文明促进会提出申请。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