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714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16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尊敬的民进南阳市委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提案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其作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推进。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豫环文〔2022〕68号)文件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核算办法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辖区内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数/行政村总数×100%;某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行政村内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数/自然村总数×100%;原则上,每个自然村内60%以上的农户,且每个行政村内60%以上的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基本消除污水乱排乱放现象,不引起环境质量显著下降,视为该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
全市4589个行政村中,“十三五”期间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1548个,截止2022年底,累计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1736个;经核算,全市累计完成1361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9.7%,超省定年度目标0.7个百分点;全市204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实现全覆盖。
您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与我市现阶段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密切相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们提出的建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创新治理体系,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监管并重,完善保障措施,努力补齐短板,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抓好落实。按照中央、省厅有关要求,市级做好上下衔接、分类指导、沟通协调等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好组织实施、资金使用、项目落地等工作,对工作成效负责;原则上各县(市、区)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运维等具体工作,交由专业部门或机构负责,县级生态环境分局回归环境监管角色;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鼓励建立以县(市、区)政府主导、法人主体建设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的污水治理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整县谋划、制修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规划注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供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房道路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文旅开发等统筹规划和有效衔接,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建设运维资金、用地及相关政策等保障;将河湖长制向农村延伸。
三是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利用为先、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立足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综合考虑农村区位条件、地理气候、地形地貌、经济发展水平、村庄常住人口及其污水产生量、污水集中收集难易程度、排水去向、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选择合理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分阶段对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对位于非环境敏感区,且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以及干旱缺水的村庄,可充分借助农村地理自然条件、环境消纳能力(包括水环境容量、土地消纳能力)等,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建设卫生旱厕或三格式化粪池,对粪污无害化处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结合果园、菜园、林地、农田等用水需求,村庄生态景观建设等,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对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可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模式进行处理;对人口集中度较小、不临近重要水体的村庄,可采用小型生态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对人口集中度较高的村庄,可采用集中式处理模式,需统筹考虑污水水质水量特点及区域水环境改善需求,确保处理设施可靠稳定运行,运行维护成本与当地经济可承受能力相适应,运行维护技术要求与当地管理能力水平相适应。
四是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设施,以县域为单位,探索建立城乡融合、建管一体的治理体系,加快完善运行管护制度机制,逐步推动农村活污水治理专业化、市场化、智慧化,确保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发挥效益。
五是加大资金保障。逐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力度,科学测算建设和运维资金需求,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有条件的地区依法依规统筹安排和使用水染防治、生态补偿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利用好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等融资渠道,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村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鼓励采用集中式设施治理污水的村庄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逐步构建多元投入资金保障机制。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