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16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今年我局共收到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8件、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政协提案6件,均为主办件。至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实现了与代表、委员沟通见面、办理答复两个百分之百,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满意率达100%。现将具体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今年建议提案主要涉及烟花爆竹“禁改限”、餐饮油烟治理、光污染治理、塑料污染治理、监测能力提升、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共10件,占71%,其中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4件;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正在解决的(B类)共4件,占29%,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特别是代表委员们的建言献策和辛苦付出,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代表、委员们所提意见和建议,比如“关于给予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相关县财政政策支持的建议”“关于加强区(县)环境监测系统能力建设的建议”“关于切实改善我市塑料制品生态治理的建议”“关于保护南水北调中线优质水资源 高质量建设水源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案”“关于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监督管理的提案”等,都较为符合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我市规划发展的实际,也是人民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和与代表委员沟通,总体感到今年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业度更高、研究更深入,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这也充分说明代表委员们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分工明确。我局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作为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办理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承办的事项进行分类摸底,并按照“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定标准”的原则,明确专班、专人、专案,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对每一个建议提案都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任务到科、责任到人。办公室按时调度办理情况,及时掌握办理进度,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了具体承办科室和办理人员的责任感,加快了办理进度,提高了办理质量。
(二)规范程序,确保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下发的《关于对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进行交办的通知(宛督通〔2023〕22号)》《关于对2023年度市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交办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对转交我局的建议提案及时签收,或积极沟通、按要求予以退回。为确保办理工作质量,下发了《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要求、办理标准、工作时限及职责分工。要求严格按照交办、承办、审查、答复、走访、复查、总结的程序办理;按照公文办理程序严谨答复,答复经办理人员起草后,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对答复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办公室对格式进行审核把关后,提交局长签发;要求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确保了办理工作规范性、时效性和严肃性。始终坚持100%满意的标准,对不满意的办理件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对基本满意的办理件要求再次与代表、委员见面,客观讲明政策规定,征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支持,既督促了进度,又保障了质量。
(三)深入调研,务求实效。为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我们对提出建议、提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发送征询意见表、见面座谈、登门请教等方式,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各个环节,充分听取、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办理前,要求承办人员对每一份建议、提案都必须上门或以电话联系的方式向代表、委员详细了解情况,准确掌握代表委员的意见表达;办理中,及时向代表、委员汇报进度,征询办理措施是否得当,探讨改进办法。结合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实际工作进行调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任务、制定措施;办理后,及时向其汇报办理结果,再次虚心接受意见建议。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按时办结率达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100%。
三、下一步打算
我局的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代表、委员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大气臭氧污染精准治理不足、绿色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城镇污水厂处理能力不足、土壤污染防治尤其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基础薄弱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办理工作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与推动实际工作相结合,实现办理工作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