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鼎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南阳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案例概要:
2023年1月10日,南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南阳鼎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检查时调取该公司2022年12月30日喷漆房的现场视频监控发现,该公司在2022年12月30日有车辆进入喷漆房进行了喷漆作业。通过进一步检查相关售后维修站喷漆台账维修记录,发现了喷漆车辆的车损估价单和结算单,这些单据证实在2022年12月30日维修车辆进行了前杠和右前门的喷漆,目前该车辆已经维修完毕离开。
南阳市于2022年12月2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至2023年1月10日尚未解除。南阳鼎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南阳市重污染天气橙色管控要求启动本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该公司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在南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后,该公司应停止喷漆作业。该企业违规喷漆行为情况属实。
查处情况: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南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南阳鼎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该公司违反了《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规定。依据《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对南阳鼎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立案。
本案体会:执法人员通过检查企业台账发现线索,调阅视频监控发现违法事实,进一步查阅相关资料进行证据固定,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对我们以后环境违法案件的办理具有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