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阳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1-13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为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通过推行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健全合法合规的配套工作机制,科学合理调配一线监管力量,有侧重的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形成公平、有效、透明、规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二、随机抽查对象、抽查频次和抽查比例
(一)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
随机抽查对象为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内所有污染源,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实行动态调整,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二)抽查频次
每季度一次,一年四次。
(三)抽查比例
按照相关要求,依照每季度10%的抽查比例完成市直管重点排污单位现场抽查检查工作;依照每年度1:5的抽查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完成一般污染源现场抽查检查工作;依照每季度10%的抽查比例完成市直管建设项目现场抽查检查工作;依照每季度10%的抽查比例完成县区重点排污单位现场督查抽查工作。如遇上级相关规定调整,以上级规定为准。
三、工作要求
(一)抽查“双随机”
合理调配现有生态环境执法资源,随机抽取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严格遵照《环境监察办法》和环境执法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环境监管对象进行现场抽查。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抽查留痕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现场随机抽查工作时,应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留存视听资料。现场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实施抽查的执法人员要在7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情况如实录入河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
(三)依法处罚
开展现场随机抽查工作时,要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当现场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做到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四)抽查保密
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对象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五)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