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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查

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南阳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并于5月16日向各省辖市集中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了我市在“三散”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南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安排部署,持续加压增责,狠抓整改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三散”污染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一批“三散”污染问题得到解决,“三散”污染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20年7月28日,列入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的54项整改事项中,已经完成47项,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7项;160件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群众举报件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市领导率先垂范

省委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市迅速对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委书记张文深亲自检查中心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情况,强调要以“三铁”精神抓“三散”,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整治标准,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市长霍好胜多次对整改工作做出批示,现场督办内河治理情况,推动群众举报件办理。主管副市长马冰将抓好“三散”污染治理与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有机结合,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推动重点整改事项。其他市级领导不仅在本领域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按照市厅级领导干部联系县(市、区)分工,通过召开会议、实地调研、督办检查等方式,督促所分包县(市、区)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17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分别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层层制定整改方案,全市建立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市级领导统筹协调指导,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的三级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把责任落实到人,把任务分解到岗,把压力传导到位,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

二、迅速交办,明确整改任务

收到《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函》后,我市立即向各级各部门传达学习反馈意见,组织专班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分解细化,梳理出全市共性整改任务15项,相关县(市、区)和部门的具体整改任务39项,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同时明确每一项任务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5月26日,我市召开高规格的省委“三散”污染治理督察反馈意见交办会议,下发《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签字认领;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整改工作作出安排,要求各县(市、区)对照问题清单,细化责任,传导压力,狠抓落实,迅速对问题进行整改。

三、狠抓落实,制定整改方案

为加快问题整改,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南阳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宛办〔2020〕21号),各县(市、区)分别制定印发了整改落实方案。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对照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制定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市散烧办下发《关于成立燃煤散烧污染治理工作责任组的通知》,成立4个燃煤散烧污染治理工作责任组,持续对各县(市、区)燃煤散烧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制定《南阳市“散乱污”动态清零强化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各县(市、区)以村为单位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扎实推进“散污”治理;市商务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南阳市2020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持续开展“黑加油站”治理专项行动。

四、加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六查六治”行动,加快推进“三散”污染治理,建立“1+X”督导检查模式。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督导问责部为主,整合业务主管部门和配合单位力量,采取“调研、帮扶指导、暗访夜查”三段式督导检查,通过开展“调研”摸清底数,查清问题,有的放矢,对发现问题层层交办、限期整改;通过开展“帮扶指导”紧盯问题、跟踪问效,对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帮扶指导各县(市、区)深化整改成效,确保交办问题整改到位;通过开展“暗访夜查”,检验整改成效,倒逼责任单位和辖区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针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持续开展验收检查、帮扶指导、暗访检查活动,检查各类施工工地447个,交办问题269个,曝光处罚“黑榜”工地18个。针对散煤污染问题,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100余人次,车辆375台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5000余户次,排查取缔散煤销售点2个,查处违规用煤商户115户,取缔燃煤散烧设施设备124台。开展“散乱污”动态清零强化整治行动,成立4个帮扶指导组,分区划片,现场督办,以帮扶指导督促“散乱污”排查、整治。

五、严肃问责,推动整改落实

收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移交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责任追究问题的函》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将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截至目前,已完成调查核实并形成初步问责意见,拟对38名党政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其中党内严重警告3人次、党内警告6人次、政务警告2人次、诫勉谈话14人次、警示谈话11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

下一步,我市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按照省委“三散”污染治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标准,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展情况.doc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