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二OOO年环境监理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0-12-01 来源: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城建环保局、环境监理站:
一、指导思想
南阳市二OOO年环境监理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52号令要求,围绕市局二OOO年“一控双达标”中心任务,认真开展环境监理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环境监理职能,强化环境现场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监控措施,严格查处各类环保违法问题,努力促进排污费的全面、足额征收,不断提高环境监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监理工作水平和现场执法效率,认真做好各项环境监理基础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理目标任务,开创我市环境监理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1、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和省局关于环境监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认真开展环境监理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
依照“健全环境监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监理工作职能、建立稽查机制、规范现场执法行为、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实现机构名称、执法范围、操作程序、执法要求、行为规范、廉洁要求的统一、造就一支精干、高效、廉洁、文明执法队伍”的目标,二OOO年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规范机构设置。各县(市)、环保部门要依照国家环保总局要求,设置本级环境监理机构,并在政府编制部门支持下,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各级监理机构的统一名称工作。
(2)规范机构职能。按照国家和省局要求,2OOO年6月底前,市、县(市)环保部门要按照已明确的环境监理机构职能规定,对各自环境监理机构的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以充分发挥监理队伍在“一控双达标”和巩固达标成果中的作用。
(3)规范执法行为。按省局要求,市及各县(市)环境监理机构要依照已明确的工作职能,于2OOO年底前要建立和赛程各种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现场执法文书,以规范监理人员的执法行为,真正达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要求。
(4)完成监理机构的人员素质和执法装备达标任务。按照省局“环境监理机构人员素质和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计划”,2OOO年底前市环境监理站及邓州市、镇平县、内乡县、唐河县、新野县环境监理站的人员素质和执法装备必须分别达到标准化建设的一级和三级标准(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另发),并顺利通过验收。
2、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环保设施的监督管理,切实巩固已取得的污染防治成果。
(1)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和环境监理机构,要认真抓好省政府52号令的宣传贯彻工作。宣传重点,一是环境监理人员,务必使其明确自己在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方面应尽的职责,应遵循的程序、处罚依据及方法。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严格管理;二是污染防治设施拥有单位和个人,务必使其明白自己在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方面应尽的法律义务,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使其自觉遵守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2)按照国家局环监[1995]679号、省局预环控[1996]28号[1997]40号、豫环监理[1999]03号和市局宛环字[1997]第115号文件要求,2000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各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任务,其中已验收的建设项目和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的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要达到100%。
(3)按照省局《关于在省辖淮河流域安装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自动监控系统的通知》(豫环监理[2000]02号)要求,我市将在年底前对辖区53个重点排污单位、安装“黑匣子”、“适配器”等自动监控设备。
(4)按照“重点污染源一月检查二次,一般污染源一月检查一次”的频次,强化对重点排污单位,新扩改项目验收投产单位、污染限期治理项目达标验收单位环保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全市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5%以上,重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率达到100%。
3、围绕“一控双达标”中心工作,强化环境现场监督管理力度。
“一控双达标”任务,是国家和省为实现“九五”环保目标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2000年又是实现“一控双达标”任务的最后期限,因而各级环境监理机构的工作,都必须时刻服从、服务,围绕这项中心工作,通过强化环境现场监督管理,以确保该项任务顺利圆满完成。
(1)按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排污单位、新扩改项目验收投产单位污染治理达标验收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促使其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
(2)进一步加强新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新建项目的违法行为,以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确保辖区环境目标质量的实现。
(3)进一步加强限期治理项目限期治理通知书下达后,污染治理进展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企业加快治理进度,确保年度达标任务的完成。
(4)进行污染处理设施的普查工作,澄清污染处理设施基本情况,市本级管辖单位6月底前完成,县(市)级管辖单位11月底以前完成。
4、继续贯彻“依法、全面、足额”的排污收费原则,努力做好排污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1)加强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抓好缴费大户、乡镇企业、第三产业和建筑施工单位、排污费征收工作,力争使2OOO年排污费征收额较1999年有所增长。
(2)继续按照中央和省政府要求,做好排污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工作程序和内部制约机制。
(3)进一步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2000年将按照国家和省局规定对3-5个县(市、区)排污费收、管、用情况进行稽查,并进一步加强全市排污费收费专用票据管理、使用和核销的督查工作。
5、坚持做好各项环境监理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1)按照工作职能,积极负责的参与环境污染纠纷、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
(2)继续做好高考期间及平时环境噪声管理,夏秋季节燃烧秸秆,城市“三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按时、按质、按量做好淮河流域现场检查月报,各县(市、区)环境监理季报工作。
(4)按时、按质完成排污收费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工作。
(5)认真组织环境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环境监理工作经验。
三、方法措施
2000年环境监理工作任务繁重而又艰巨,为确保任务的顺利圆满完成任务,必须采取以下方法和措施:
1、狠抓环境监理队伍精神文明建设。认真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把环保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体现在具体的执法监督中,使环境监理工作尽快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教育引导监理人员树立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团结互助的工作作风和正派无私、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生活作风。
2、通过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总结表彰、批评落后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环境监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管理水平。
3、进一步实行环境监理政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排污费征收标准;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行政处罚依据等,以增加环境监理工作透明度,加强内部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和减少环境执法错误现象发生。
4、按照国家和省局要求,加强对环境监理行风建设管理与稽查工作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监理职能、环境监理制度不完善、程序不健全、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按要求实行政务公开的环境监理机构及不能依法行政的环境监理人员,将采用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清退和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措施。
5、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监理工作的领导,妥善解决目前环境监理工作中存在的“排污收费难、现场取证难、处罚执行难”及资金不足、硬件建设薄弱等难点问题,为环境监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
南阳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