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阶段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9-10-16 来源: 阅读次数:
市纠风办:
整改阶段,我局按照《南阳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措施的通知》(豫环文〔2008〕381号)文件的要求,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整改的根本标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引以为戒的态度,对查摆阶段归纳的全市环保政风行风中存在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提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了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正视问题,分析原因
局党组认真对待查摆出的问题以及省、市纠风办反馈的群众意见建议:1、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高度关注,对部分区域流域、企业污染反弹意见较多,认为环保部门执法力度不够,治理污染效果不显;2、认为环保部门以罚代管;3、反映有的县市区环保部门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12369反应慢,群众投诉解决难;4、反映个别县市区环保局人员存在行政慢作为、乱作为现象;5、认为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环保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不够;6、宣传社会、群众与宣传自我职能不够,部分社会群众对环保部门的职责范围混淆不清。往往把城市垃圾、绿化以及社会噪声、交通噪声管理误以为是环保直管的职责。认真分析了产生问题的主要根源: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人民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要求越来越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任务的要求;二是由于环保工作体制、机制和法制等方面的原因,环保队伍现场执法没有强制权,部分基层环保部门没有纳入财政供应渠道,导致重收费轻管理等问题;三是少数基层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还不够规范,导致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形式不新不活,环保部门的职能还没被广大群众认知。五是少数单位没没有正确处理服务与监管的关系,甚至把对企业的关系等同与污染的关系对立起来。服务意识不强,载体不实不新。针地问题和原因,我局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了《南阳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措施》,及时召开全市环保局长专题会议,具体安排整改工作,进一步要求全市环保系统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认真落实直接责任人责任,各级行评办抓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把整改阶段的各项要求抓实、抓好、抓到位。在全市环保系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
二、认真整改,注重实效
一是对6个方面44条查摆出的和征求、省市纠风部门反馈的群众意见建议,依据工作职能和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分解,逐条逐项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做到整改措施不落空,解决问题不含糊,纠正处理不迁就,群众不满意不通过。截止目前,7件群众提出的环境违法案件已经查处到位;对37件群众期望类建议已按近期、中期和长期整改措施,分类划时限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已通过直接答复、局网站公布等形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让群众看到整改实效和作风转变,进一步理解和支持环保工作;二是以“履行职能、服务民生”惠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削减主要污染物,切实解决长期影响群众环境权益的“老大难”问题;服务我市工业“发动机”项目,努力为群众、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制定了《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履行职能、服务民生”惠民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群众健康,开展蒲山区域生态恢复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服务我市工业“发动机”项目,开设环保审批“绿色通道”;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开展环境信访网上投诉等三项活动。先后查处取缔“十五小土”、“新五小”企业47家,淘汰落后生产力76家,积极服务我市工业发动机项目,特事特办完成环评和环保审批项目55个,有效地服务了我市经济发展。网上受理查处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06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三是深入开展“环境大接访”宣传活动。联合市信访局、市政府纠风办统一组织全市“环境大接访”宣传活动,先后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宣传国家环保政策及环保部门职能52场1671人次,受理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209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结合全市“效能建设年”活动,不断改进“五大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优化了环保政务环境。我局的整改工作先后受到了市纠风办、省局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三、加强督察,推进工作
结合“新解放、新崛起、新跨越”大讨论活动,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以行风建设督察为手段,采取互查、暗访、现场督办等各种形式,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重点督察,确保近期、中期、长期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对各级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情况、“排污收费明白卡”制度执行情况、举报处理限时制落实情况和“六项禁令”、“十不准”、“十禁止”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对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违规不处理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有效地杜绝了“四乱”、“四难”和“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生。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环保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OO八年九月三十日